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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兰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利用远程庭审系统,出庭支持一起公诉案件
2018-06-22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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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6-22

贺兰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利用远程庭审系统,出庭支持一起公诉案件

 

        2018年6月8日,贺兰县人民法庭1号法庭,庄严肃穆。10时整,审判长宣布“现在开庭,带被告人入庭。”与往常开庭不同,被告人肖某并没有出现在法庭现 场,而是远在银川看守所通过法院远程科技法庭接入系统,出现在庭审大屏幕中。

       庭审中,经审判长主持,控辩双方严格按照庭审程序依序进行,被告人肖某对贺兰县人民法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,也同意辩护人有罪辩护意见。辩护人在出示收条和谅解书时,肖某看到父母在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,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自愿向被害人赔偿住院治疗等费用时,泪水瞬间顺着脸颊流下来。法庭最后陈述阶段,肖某当庭认罪悔罪,并表示“今后一定会孝敬年迈体弱的父母,承担起自己应当承担的家庭责任、社会责任。”

       虽然隔着屏幕,庭审人员真实感受到了被告人肖某的认罪悔罪态度,公诉人建议法庭充分考虑被告人肖某具有的量刑情节,在法定刑期内作出公正判决,可以适用缓刑。据悉,远程庭审借助信息网络、音频视频传输、多媒体存储等技术,创新了开庭方式,提高了诉讼效率,节约了司法成本,减轻了诉讼参与人的诉累,真正实现了让数据信号多跑腿,让审判质效有提升,让信息化建设实实在在服务于审判工作的目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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